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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庆经开区光储充智慧能源建设项目内孵化园三期、特创电子、致航科技、安庆圆梦新区汽车零部件产业园等光储充一体化EPC项目监理中标候选人公示
信息来源: 安庆市阳光采购交易服务平台 发布时间:2026-05-20 00:00 浏览次数: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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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标候选人公示
中标/流标公示

安庆经开区光储充智慧能源建设项目内孵化园三期、特创电子、致航科技、安庆圆梦新区汽车零部件产业园等光储充一体化EPC项目监理中标候选人公示

中标候选人公示

项目名称

安庆经开区光储充智慧能源建设项目内孵化园三期、特创电子、致航科技、安庆圆梦新区汽车零部件产业园等光储充一体化EPC项目监理

项目编号

GC-AQ-W2026-044

招标人

安庆皖江高科新能源有限公司

招标人代表及联系方式

招标人代表:程经理

联系方式:18955628627

最高限价

工程竣工结算价的0.7%

代理机构

安庆皖宜高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

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

地址:安庆市大观区集贤南路52号四楼

联系方式:0556-5990851

招标方式

公开招标

评标办法

综合评估法

开标时间

2026520830

计划服务期

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期满止

第一中标

候选人

  

安徽路达公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

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

电力工程监理乙级资质

投标服务期

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期满止

  

安徽省安庆市宜城路157

投标报价

工程竣工结算价的0.28%

总监理工程师

刘文校

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

电力工程专业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

34019301

专业监理工程师

柯尚章、徐正茂、李升高

质量标准

合格

企业业绩

范岗服务区500KWp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监理项目;

安庆技师学院、安庆市筑梦人才科创产业园、安庆市救助管理站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工程监理。

企业获奖

总监理工程师业绩

锦美新材料产业园980KW屋顶分布式光优发电项目监理

第二中标

候选人

  

安徽国汉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

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

工程监理综合资质

投标服务期

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期满止

  

合肥市高新区宁西路16号安徽凯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119

投标报价

工程竣工结算价的0.28%

总监理工程师

沈保冲

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

电力工程专业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

34012059

 

专业监理工程师

王军、李贤良、朱坤宁

质量标准

合格

企业业绩

大唐昔阳100MW光伏发电项目监理;

广东华电南雄赤马50MW光伏项目工程监理

企业获奖

总监理工程师业绩

国能新能源泰达纺织光伏项目工程监理

中标

候选人

  

新恒丰咨询集团有限公司

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

工程监理综合资质

投标服务期

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期满止

  

郑州市金水区杨金路139C7号楼

投标报价

工程竣工结算价的0.29%

总监理工程师

潘国昌

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

电力工程专业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

41006939

专业监理工程师

王超峰、李祥、顾博文、刘金星、顾武洲

质量标准

合格

企业业绩

榆林2100兆瓦光伏发电项目(定边500兆瓦)工程监理

水城区杨梅龙井农业光伏电站项目监理。

企业获奖

总监理工程师业绩

河北龙源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保定市50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工程监理

公示时间

2026年5月20日至2026年5月25日17时30分

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和方式

一、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,可在公示期内,访问安庆市阳光采购交易服务平台(https://www.aqsygjy.com/)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,联系人:慈烨,联系电话:0556-5990851

二、若投标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,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庆皖宜高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(联系电话:0556-5990851)提出投诉,在线方式投诉的,请访问安庆市阳光采购交易服务平台(https://www.aqsygjy.com/)。

三、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》等法律法规,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:

(一)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:

1)异议人的名称、地址、有效联系方式;

2)项目名称、项目编号、标段号(如有);

3)被异议人名称;

4)具体的异议事项、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;

5)明确的请求及主张;

6)提起异议的日期。

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,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(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)签字并加盖公章。

异议人需要修改、补充异议材料的,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。

()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予受理:

1)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;

2)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;

3)异议材料不完整的;

4)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、难以查证的;

5)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,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;

6)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、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。